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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应如何去处罚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1:38:00 浏览2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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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依法给予责任人处分,情节严重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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