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三、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四、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五、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六、待户籍科同志核对信息和资料没有问题会把孩子加在父母任何一方的户口本上,还有孩子的身份证号也一并加上户口本上,就完成了孩子上户口的一切流程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