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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21:20:12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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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获取的除外。土地使用权本身具有财产属性,被继承人在生前未将该土地予以处分的,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该部分财产当然归入遗产范畴,在分割前属于继承人的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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