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关责任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那么这些用人单位会面临哪些惩戒措施呢?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条可以知道,一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社部门将把相关用人单位名单转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让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也对各类用人单位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其守法诚信意识和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用工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