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六条,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