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有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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