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大概在每月十五日之前申报。一般来说,税务机关都会明确告诉纳税人申报期限。如果申报期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申报期内连续3日以上是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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