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工厂不可以不批准员工离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三十天届满后即可离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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