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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一年半了还不判刑是什么原因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19:36:21 浏览3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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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羁押一年半还不判刑可能是公安机关仍在侦查阶段,证据还未搜集完全,为了准确量刑还在进行调查,不适应让犯罪嫌疑人在社会上行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先行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判刑之后,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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