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在刑事拘留阶段尽早聘任律师举行干涉干预和辩护。那么它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
很多人大概觉得,只需在案件公诉到人民法院以前肯定辩护人就能,不用在侦察阶段过早地聘任律师,还能够节减必定的用度。实在,这是一种谬误的观念,无益于保证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在刑事侦查阶段,公安构造为了尽快肯定侦察偏向,肯定或许消除相关犯法嫌疑人的犯法怀疑,往往会接纳一些违规违法的体式格局,比方威吓要挟、刑讯逼供、欺骗诱导等等,这一方面是由于破案的压力很大,另一方面与我国某些地方的公安人员素质不高有关。
虽然这在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过程中,并非普遍现象,但是出现的概率确实较高,尤其是那些没有律师为其辩护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采取这种违法违规的侦查讯问方式的时候就会更加“有恃无恐”。另外,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所搜集的证据,有些证据本身存在瑕疵,有些证据取得的方式和程序有违法违规之处,如果律师及早介入,就有可能将其及早排除。
同时,律师的介入会让某些素质不高甚至存在违法乱纪倾向的公安机关人员有所忌讳,在刑事侦查程序中会更加规范,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其次,虽然在刑事拘留的阶段,律师还不能打仗案件卷宗,然而除了非凡的案件需求经由侦察构造同意以外,普通案件能够不关照公安构造间接会面当事人。
在会面刑事案件犯法嫌疑人的时间,律师能够比拟周全地懂得情形,同时也向犯法嫌疑人扼要先容本身和律所的情形,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辩护过程中配合自己的要求。
这样,犯罪嫌疑人可以建立对律师的信任,可以及早建立双方比较顺畅的交流沟通,有助于律师提前了解案情概貌,从而为犯罪嫌疑人有的放矢地制定个性化的辩护方案。
律师也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所具有的诉讼权利进行告知,比如对于和案件无关的问题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但是不能做伪证或者提供虚假证言,等等。
第三,有些案件假如移送检察告状以至进入庭审阶段,则对犯法嫌疑人异常被动,律师要出力阻拦这类局势的产生。因为我国在法律实践中,一旦进入庭审阶段则被告人取得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异常低,假如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则争夺在侦察阶段或检察告状阶段解决,而刑事拘留阶段的涉入则有助于及早汇集无利证据、消除晦气证据、供应确切无效的法律倡议。有些案件,比方涉嫌运输、贩卖、走私数量极大的毒品。
一旦进入庭审阶段,根据律师专业判断往往“必死无疑”,而案件又存在种种疑点,有着作无罪辩护的可能和机会,此时刑事律师就会抓住辩护的“黄金窗口期”,争取侦查机关认同辩护观点对其撤销刑事拘留、不予移送检察机关,或者争取检察机关对其不予起诉。此时的及早介入,就不仅仅是有罪与非罪的区别,而是生与死的区别。
基于上述的来由,刑事律师始终倡议刑事律师应当尽早参与案件的办理,以便捉住关键机遇,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结果;而当事人及其家属也应该及时委托资深刑事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从而有效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刑事律师始终倡议刑事律师应当尽早参与案件的办理,以便捉住关键机遇,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结果。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