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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族一律平等!刑事辩护律师谈谈民族歧视的犯罪问题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16:26:04 浏览66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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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我们说各民族平等是第一层次,具体是指我国各民族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并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那么对于相关情况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看看吧。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民族平等。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中国宪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民族平等是宪法平等原则在民族政策中的体现,有两层含义:一是各民族权利平等,即各民族政治法律平等,这是一种浅层次的民族平等;二是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即各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一致性,这是一种深层次的民族平等。

  现阶段我们说各民族平等是第一层次,具体是指我国各民族都是祖国统一大家庭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并享有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权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侵犯的民族平等权利,就是这个意义上的平等权利。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这种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的行为。所谓煽动,是指语言、文字等形式的公共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种族、肤色和世俗原因的强烈仇恨。所谓民族歧视,是指基于种族、肤色和世俗主义对人的歧视、排斥和限制,目的是损害其他民族群体的平等地位和其他合法权益。

  本罪的行为一般包括:散发、公开展示、张贴、展示或以其他方式为他人获取文件,宣扬暴力或种族仇恨。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文化歧视,只有一个情节发展严重的,才构成网络犯罪,所谓“情节更加严重”,一般是指具有通过以下几种不同情形:

  (1)动机也是十分卑劣的,如为了掩盖他们自己的违法、犯罪行径而煽动民族仇恨、歧视的;

  (2)煽动手段恶劣的,如使用侮辱、造谣等方式的;

  (3)多次数据进行煽动的;

  (4)煽动行为问题造成企业严重经济后果或者直接影响环境恶劣的;

  (5)煽动人民群众参与人数较多,煽动性大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这种犯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目的在于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

  这个问题的讲解暂时到这里,总的来说,所谓煽动,是指语言、文字等形式的公共宣传。所谓民族仇恨,是指基于种族、肤色和世俗原因的强烈仇恨。我们正在建设法治社会,法律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大有裨益,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要比处罚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更有价值,更为重要。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欢迎联系我们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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