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证明;
3、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