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申请,社保机构受理并初审后,统一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老工伤”人员工伤确认后,各单位应按国家、当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标准调整到位(只调整标准,不补发差额)。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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