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恶意逃债犯法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犯法吗?
1、债务人恶意逃债犯法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常见恶意逃债的行为
(1)采取虚假财务资料或财务资料不完整恶意逃债。往往采取公款私存、公物私名;财产混同,业务混同;不建账本,或者建立假账的方式恶意逃债。
(2)采取恶意转移资产的手段,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
公司通过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合同之债或担保之债,或者将企业财产设置抵押时高值低评全额抵押,转移财产;隐匿、私分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产品;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采用承包、租赁的办法,名租实并;以收购原公司资产的名义逃废债务,名购占,实为釜底抽薪;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采用主动追债的方式,先将对方告上法庭,然后在庭上与对方握手言和,让对方大获全胜,并与对方签订调解书,将利益拱手相让给对方,以此形式顺利将财产转移。
二、公司恶意逃债怎么办?
公司恶意逃债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
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
2、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 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或者未经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5)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恶意逃债的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债权人若是发现债务人实施了此种行为、且可以拿出债务人实施了恶意逃债行为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公民、单位在收到他人的借款请求的时候,可以先采取相应的办法,判断对方之前是否实施过恶意逃债的行为,若是经过调查后发现,对方之前实施过恶意逃债的行为,可以选择不向其借款。
正常履行债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一、正常履行债务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债务人正常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属于申请的理由往往是不成立的,法院会驳回申请人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1、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实践中,债权人应当通过税务部门、房产土地部门、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
同时,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包括权利资产)或不动产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的损害,有效避免保全不当引发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物、留置物,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债务人的财产不得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
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2、采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不起诉的,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
在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财产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是公民的权利,所以债务人正常履行债务后,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法院一般会驳回申请人的请求,所以在此时申请财产保全是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