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老师可以没收学生手机一个学期,但是不得造成手机损坏。老师暂扣学生手机后很快又通知学生家长取回,则并未侵犯到学生的合法财产权利,并不违法。如果老师没收学生手机后据为己有,或者在暂扣期间造成手机损毁、灭失的,则需要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未经学校允许,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
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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