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雇员受伤雇主责任法律规定是什么
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虽为无过错责任,但并非雇主对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的任何损害都承担责任。
如果雇主能够证明自己具有免责事由,则可以不承担责任。
在我国,关于雇主的免责事由尚无法律规定,但应当包括如下两项: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作为一般免责事由,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任何场合,都可以免除致害人的责任。
如果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害,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2、受害人故意。
任何人都应对自己的故意行为承担责任,受害人也不例外。
所以,雇员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自己的故意而遭受损害的,自应由其自己承担责任,而雇主不应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是不是全责
1、按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工作中受伤,雇主不是全责,而是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主和雇员是雇佣的关系,如果雇员受伤,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雇主不是全责,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责任的认定,如果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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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工伤赔偿有纠纷怎么办?
一、工伤赔偿有纠纷怎么办?
1、协商赔偿:工伤赔偿纠纷发生后,可与使用者协商赔偿。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
提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作认定后,申请劳动力认定,确定障碍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向二审法院上诉。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
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其实也就是工伤事故当中关于对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家属的赔偿,在双方之间产生的一种纠纷。现实中,这样的纠纷是大量存在的,而对于工伤职工一方来讲,就很有必要知道该怎么处理此类纠纷。希望以上的内容,可以为工伤劳动者及家属提供有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