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野生保护动物伤人是可以自卫的。在一级保护动物攻击公民时,公民生命权优先,可因紧急自卫击伤、击毙猛兽,在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后,可不追究法律责任。击毙正在伤人的野生动物,不是正当防卫,而是紧急避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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