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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可以理赔哪些费用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06:44:43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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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交通事故可以理赔以下这些费用: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即折价赔偿(按财产实际减损的价值进行赔偿)。
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的利益,是一定范围内的,不可在逻辑关系上无限制扩展。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必得利益损失可以获得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外,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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