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小作坊面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从业人员一般不超过10人。作小坊是指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其生产规模、生产条件、固定从业人数等达到一定的程度,却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许可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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