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无法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包括:1、单位代交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共同缴费,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0.5-1%交纳失业保险。2、以灵活就业人员交纳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在养老保险方面,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在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交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
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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