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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03:12:24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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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8种不得缓刑的醉驾情节是:在醉驾被查处时有驾车逃跑或严重抗拒检查行为的;因醉驾造成他人轻伤及以上后果的;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型以上机动车、或者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的;无驾驶汽车资格的;明知是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或者已报废的汽车而驾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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