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山东交通事故的司法鉴定程序如下:1、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2、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委托鉴定事项、鉴定材料等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鉴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对于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满足鉴定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经补充后能够满足鉴定需要的,应当受理。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