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约定放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看出,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但双方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对债务人追偿的,应当遵守其约定,担保人无追偿权,不得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条
担保人追偿权是可以约定放弃的。《民法典》第七百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看出,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的,但双方当事人约定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对债务人追偿的,应当遵守其约定,担保人无追偿权,不得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