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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以后还有监护权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5 00:22:41 浏览3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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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以后还有监护权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以后还有监护权吗

离婚后放弃抚养权一方还是可以拥有监护权的,因为抚养权和监护权在法律上的定义本身就由不同的含义,如果只是放弃了抚养权只是意味着将抚养的权利交给了对方而自己不直接参与到抚养的过程之中,当对方不能抚养的时候还是可以利用监护权进行监管的。

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

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人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

2.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3.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不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其亲生子女不能以此为理由不承担赡养义务,抚养权的权利和义务是基于血亲而产生的。

二、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吗

监护权可以自愿变更。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综上可知,父母离婚之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父母离婚与孩子的关系还是没有变化的。只不过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之后只有一方可以直接抚养孩子,所以另一方虽然是监护人,但是不能很好的行使监护权。

夫妻收养小孩后离婚怎么办

一、夫妻收养小孩后离婚怎么办

离婚时收养子女抚养权问题由养父母双方协商处理;收养关系没有解除的,继续由养父母抚养;如果对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离婚时,养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从有利于养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养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养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已满8周岁的子女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对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没有抚养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少。如服刑一方坚持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怎么办

首先,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身份、财产等多种关系,法院在审理时不仅仅是对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处理,而是应该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进行处理,尤其针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处理,能够成为决定法院是否判决准许离婚的直接因素。

同时,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也违背了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抚养未成年子女不仅仅是一种家庭责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不能因为个人私利而拒绝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这也与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相悖。

在此类离婚诉讼中,虽然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但基于未成年利益最大化保护原则和家事审判理念,对此种行为不应提倡和鼓励。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从离婚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中汲取教训,而不应该只为自己的私利和一味地强调自己的客观困难,利用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推脱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收养是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一旦发生法律效力,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便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离婚时,未抚养孩子的一方也需要向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孩子成长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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