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一般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据尽到了安全教育、保障义务是由于孩子自己原因摔倒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或者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孩子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一般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学校能够证据尽到了安全教育、保障义务是由于孩子自己原因摔倒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或者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孩子摔伤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