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造成公司损失赔不起,可以协商分期支付,而且可通过扣除工资来补偿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劳动者逃避债务的,公司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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