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一般借贷纠纷如何打官司?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一般借贷纠纷如何打官司
出现个人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时,起诉人需要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写起诉书,到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协议或借条。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材料。
(3)借贷双方合理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材料。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材料。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材料。
借贷纠纷在双方协商不好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在起诉时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办理,一般需要先交起诉状和证明材料,只有确定通过了之后才能受理,如果不符合条件也是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民事纠纷不予起诉如何处理?
一、民事纠纷不予起诉如何处理?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要将不起诉的决定书公开宣布,同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分别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和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二、哪些情况符合不予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不起诉和不予起诉的具体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不予起诉和免予起诉的区别在于:
(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2)不起诉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只要存在法律上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时,人民检察院就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的适用,需由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斟酌法律上的规定作出具体决定。
民事纠纷如果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法院做出的不予起诉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的申请的。如果人民检察院经过审理依然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的,公安机关是可以进一步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再次提出申请进行复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