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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的监护人顺序是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50:37 浏览4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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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精神病人监护人顺序。法律对于近亲属、朋友担任监护人,设有一定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顺序,兄姐为第二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三顺序。对于精神病人,其配偶为第一顺序,父母为第二顺序,成年子女为第三顺序,其他近亲属为第四顺序,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第五顺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
6、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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