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抢救病人医嘱在四小时内补写。医嘱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由医师详细采集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进行必要的影像、实验室检查,及时进行首次病程记录及病历书写,作出初步诊断后下达。抢救的过程中,难以分心对相关记录进行书写,那么只有在抢救完成后的六个小时内进行补记。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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