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案件执行费的交纳方式:1.对于没有执行数目或者是价额的,每件需要交纳五十元到五百元。2.对于执行的金额或者是价额不超过一万块的,每件交纳五十元。3.对于超过了一万元到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对于超过了五十万元到五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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