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现在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所以不存在向法院起诉要求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社会抚养费是在我国出台新的计划生育法之前为了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现在已经不存在,不需要交纳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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