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征信业管理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开始实施。《征信业管理条例》是为规范征信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的。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机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备案。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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