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中债务纠纷违约金怎么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民法典中债务纠纷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规定,产生债务纠纷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计算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钱时约定逾期利息属于违约金吗
双方约定借钱时,为督促借款人还钱,减少出借人的损失,会在借钱时约定逾期利息。
不过,因为逾期利息是在对方不积极还钱时给,并且通常是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是对借款人违约的惩罚,所以有些人便以为逾期利息属于违约金。
实际中,借钱时约定的逾期利息,其实是指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的超期罚息,并且,利息是一种法定孳息,不管双方是否作了约定,出借人其实都可以主张,并不以双方的约定为前提。
而违约金是以双方约定为前提,如果双方未做约定,那么就不能主张违约金。
并且,双方约定了逾期利息后,将按照以下计算:
1、根据双方的约定;
2、对逾期利息计算未做约定的,出借人因对方不还钱起诉到法院的,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另外,开始计算逾期利息的时间,是按以下方法计算:
1、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应当从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
2、当事人间未作约定的,经出借人催告后,从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借款人就要支付利息。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出现债权债务纠纷后,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损失计算违约金。
民法典中债务人的执行款是否能够保全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的执行款是否能够保全
民法典对债务人的执行款是否能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债务人执行款与案件有关或者是在申请范围的,符合保全条件的,法院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
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
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
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民法典对债务人的执行款是否能保全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所以债务人执行款是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可以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