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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休病假,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32:13 浏览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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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表现和频繁的诊疗情况,表明其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不能满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基本要求,不能提供用人单位对持续的、有效的劳动力付出的期待和要求,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公司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于法有据,亦符合一般日常生活经验,并无不当。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也作了相同规定,单位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风险提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最常见的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用工单位在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时,应当注意:
1、录用条件要明确在招聘启示或者考核标准里;
2、录用条件需通知到员工本人;
3、试用期需要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员工。
以上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还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免发生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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