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手机怎么处理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手机怎么处理?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的,其手机由看守所登记并统一保管。一般情形下,看守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看守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看守所条例》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二、在哪些情形下才会被刑事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被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享有哪些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申请复议权。
5、对与本案无关问题的询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6、核对笔录的权利。
7、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8、参加庭审的权利。
9、辩护权。
10、反诉权。
11、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12、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13、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14、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5、申诉权。
16、获得赔偿的权利。
涉嫌刑事犯罪才会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留手机也必须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看守所收押时会对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有违禁物品的,可以依法没收。如果手机不属于涉案物品,办案机关和看守所无权没收,保管是暂时的,结案后会还给当事人。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是针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取的暂时性的强制措施,采取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在执行了刑事拘留以后,会面临怎样的结果?优律师为您解答。
刑事拘留后怎么办?
公安机关开始侦查,之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法院进行审判。当然,如果危害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在侦查阶段就可能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法院宣判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刑事拘留适用范围是: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一般只能够对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采取刑事拘留,并且在执行刑事拘留的时候,需要遵守相关的程序,不能损害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需要了解刑事拘留的其他规定的,可以咨询优律师网站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