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房屋不动产证的办理方式为:卖方对房屋进行查册;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资料申请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机关要求,向税务机关纳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纳税证明,领取新办的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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