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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资金监管怎样进行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15:44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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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1、买卖双方(或在中介公司)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到银行同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并开立银行卡或存折;

3、买方将交易资金的首付款划入银行,并通知银行;

4、银行确认款项到账,并通知交易双方;

5、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6、买卖双方将房产交易登记受理回执复印件交予银行核实;

7、银行核对无误后,将资金划入卖方制定收款账户;

8、卖方收到首付款,继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9、买方将尾款划入银行,待到房产过户成功后,将房款划给卖方。

不做资金托管:出卖人可能无法取得全部房款。

由于购房者没有将买房资产进行托管,那么就不能保障购房者的资金是否足够、房款是否能够按时交齐。因此,很可能会出现房子办好过户手续,房屋出卖人却收不齐房款的情况,这样交易的安全性就无法保障。

【相关延伸】

问:房屋过户卖方可以委托他人全权办理过户手续吗?

答:可以。

委托公证办理程序

1、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2、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3、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4、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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