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子如下: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房申请条件,制作建房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3、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发放建设申请表;4、村委会进行审查,签署意见;5、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审核,现场确定规划用地;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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