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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不能独立对外提供担保?为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15:03 浏览1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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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为担保某项债务的实现而采取的措施,该项债务是主法律关系,担保是从法律关系。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那么,分公司能不能独立对外提供担保?为什么?

一、公司能不能独立对外提供担保?为什么?

如果分公司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如果未经过决议则不能对外提供担保,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提供担保应当取得公司授权,如果允许分公司独立对外担保,将导致通过分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将有关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则架空。因此,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同时提供公司的书面授权和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相对人请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决议程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就是“分公司能不能独立对外提供担保?为什么?”的相关内容,分公司除非有总公司授权,否则不能对外做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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