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有什么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14:16 浏览18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律师解答
票据诈骗的客观行为如下: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我要曝光我的经历

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