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有: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7、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8、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9、其他行政诉讼请求。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