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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跟别人的经济纠纷,父母有义务还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3:05:44 浏览1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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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跟别人发生经济纠纷后,一致不还钱,债权人就找到了其父母,想让其父母偿还,那么,子女跟别人的经济纠纷,父母有义务还吗?

一、子女跟别人的经济纠纷,父母有义务还吗?

对于子女的经济纠纷要分具体情况:

1、第一种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第二种情况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第三种情况是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那么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被起诉了,如何积极应诉?

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2、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如果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5、按时参加开庭。

6、法院的裁定、判决出来后,如果不服,要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接到裁定书、判决书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以上就是“子女跟别人的经济纠纷,父母有义务还吗?”的相关内容,子女跟别人的经济纠纷,如果子女成年了,父母就没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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