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以下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以上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