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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两地报案吗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22:57:31 浏览3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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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可以两地报案,但是刑事案件,最终只能由一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两地一般是由最初立案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收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不再登记,并对报案人进行解释,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报案人可以向以下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1、犯罪地的公安机关;2、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3、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管辖机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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