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先出院再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手续办理流程:出院结算时,首先经过护士站办理相关手续,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自费人员携带住院押金收据,直接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离休、医保人员结算,先由护士站传送,再经医保办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院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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