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实施网络传销行为,可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包括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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