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政府采购的特点是:政府采购包括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询价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依法具有公开性、政策性、规范性、非盈利性,采购对象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项目具有极大的影响力。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询价;(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