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是政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