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结婚证复印件(一定要复印有照片和有钢印的那页,钢印最好清晰);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医院正式发票原件;4、配偶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或者居委会出具配偶无工作单位(无业)证明;5、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6、出院小结(需医院加盖章)、门诊病历和产前检查发票(不少于250元,含B超、胎心护检查等);7、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需医院加盖章);9、男职工医保卡复印件;10、妇幼保建卡原件(有名字一页、出诊页、产检页)。
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57、5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