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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 反诈网_专注反电信诈骗宣传

反诈斗士 反诈斗士 发表于2024-01-04 19:25:45 浏览2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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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营业税(现已被增值税取代)纳税义务人是转让者,但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需要交增值税,同时根据国家政策优惠,转让土地使用权用于经营农业生产的可以免交增值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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